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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到「好樣」,是老公的換帖兄弟邀約"引見"當時的新女友現在的親愛老婆,
很難忘一行四人在雨夜中享受那種很歐風很溫暖很精緻的用餐經驗,
尤其是那小小的cannele,當時懷著小啾食慾正旺盛,壓抑著很想再來一盤的欲望.....

屋外陽光燦爛,小啾和小太陽gimgim在「好樣」幾步路遠的分店「好樣餐桌」二次聚,
我只能說,落落大方的gimgim妳實在要體諒小啾姐姐目前處於"什麼都是我的"的"小氣期",
什麼都想摸的gimgim+什麼都不給摸的小啾,構成一個看似不諧調其實很和諧的組合,
只是,我們家的小氣姐姐就盡是說:
這是我的足球小包
這是我的美眉巧克力(不二家巧克力)
這是我的手手
這是我的腳腳(對對對,就是連她的手腳都要捍衛主權)
這是我的頭髮
這是我的馬麻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吼,我臉上滿是線條(太多三條線啦),
親愛的小啾,妳這樣讓我很擔心泡泡以後的處境耶!

就在半夜清晨交替,孕婦恍惚頻尿上廁所之際,
我突然清醒而且恍然大悟:因為我把小啾「以前的最愛」當面送給gimgim了!
出門前我只是單純地想著
"這是啾啾跟gimgim差不多大時(九個月)最喜歡而且最能夠讓她靜下來消磨時間的玩具,對gimgim應該也是以此類推"
但是我可能沒跟小啾說清楚,
也太輕忽「雖然已經收納到玩具箱不是常把玩的過往玩具,但依然是記憶中心裡的最愛」的事實,
我猜,小啾可能口頭上答應媽咪的要求,但是對套環卡片跟Hello kitty手機還是相當不捨,
才會有後來跟gimgim一見面,
gimgim碰過的東西,小啾一概要緊張地再三強調"這是我的"的主權宣示.....

喔喔,我真的是少根筋媽媽耶(常被小啾說我是「糊塗媽咪」),
真的!這種最簡單的幼兒心理,我竟然遲鈍到半夜頻尿恍神中才靈光一現!

看來,這條「如何當兩個孩子的媽」之路我實在還有太多得好好學習.....
(突然心疼小啾,決心避免讓小姐姐不經意委曲的情事再發生,媽咪要在泡泡美眉出生前徹底跟前輩請教了!!!)

我實在很喜歡一直對我擠眉弄眼毫不認生很熱情在"招呼"我的gimgim,
到後來,和gimgim開始熟捻的小啾,還會被gimgim逗弄笑得很嬌羞~

跟小路約好,下週要再去「好樣餐桌」試試brunch,拭目以待囉!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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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shley艾胥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7) 人氣()